亨斯迈状告瑞士信贷和德意志银行的案件上周在美国得州的一家法院开庭。因这两家银行不履行向瀚森特种化学品公司提供兼并亨斯迈所需的150亿美元融资的约定,导致交易最终失败,为此亨斯迈要求46.5亿美元赔偿。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亨斯迈在诉讼中称,两家银行在2007年巴塞尔提出兼并亨斯迈时表示,瀚森特种化学品公司的出价更高,让其拒绝了巴塞尔。如果不是这两家银行当时给出的“承诺”,亨斯迈肯定会接受巴塞尔的兼并条件。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开庭陈述中,亨斯迈的律师团表示,这两家银行出于对企业联合组织的贷款归还能力的担心而不履行当初的约定。两家银行遂向瀚森特种化学品公司及其母公司阿波罗管理公司施压,迫使瀚森公司从兼并案中抽身。正是由于此原因,亨斯迈曾与瀚森及其母公司阿波罗管理公司在特拉华州打过官司,结果瀚森公司败诉,被判赔偿亨斯迈10亿美元损失。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最后,律师称这两家银行应当按约提供兼并所需资金,因为亨斯迈的首席财务官及一家独立的评估公司都能证明兼并后的企业清偿能力满足银行设定的条件。而银行方面的律师则反驳称,银行有权确定清偿条件是否让人满意。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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