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全国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的目标、原则、任务和建设与运行保障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指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是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承担所在地区重特大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底,骨干队伍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得到完善,骨干队伍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完成骨干队伍技术装备补充更新,初步建成应急通信信息系统,加强培训演练工作,使骨干队伍成为所在地区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到2012年底,完成骨干队伍基础设施建设,骨干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得到提升,建成功能全面的通信信息系统,培训演练工作得到完善,应对重特大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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