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5月28日公布了对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5·11”爆炸事故的通报,要求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势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通报,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一硝化系统在处理系统异常时,酸置换操作使系统硝酸过量,甲苯投料后,导致一硝化系统发生过硝化反应,生成本应在二硝化系统生成的二硝基甲苯和不应产生的三硝基甲苯(TNT)。因一硝化静态分离器内无降温功能,过硝化反应放出大量的热无法移出,静态分离器温度升高后,失去正常的分离作用,有机相和无机相发生混料。混料流入一硝基甲苯储槽和废酸储罐,并在此继续反应,致使一硝化静态分离器和一硝基甲苯储槽温度快速上升,硝化物在高温下发生爆炸。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生产、技术管理混乱,工艺参数控制不严,异常工况处理时没有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人员技术培训不够,技术人员不能对装置的异常现象综合分析、正确判断;工厂布局和消防水泵设计不合理。进入4月份以来,全国还接连发生四起严重的危险化学品中毒和伤亡事故。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势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报要求,迅速开展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立即对涉及硝化反应的化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氯碱、合成氨、硫酸等涉氯、涉氨和涉及二氧化硫的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工艺操作,完善防止泄漏措施;加强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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