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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电子交易市场结束无监管局面 |
200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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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近日发出“关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2007年10月1日前,全国所有塑料电子交易市场保证金比例提高到20%,并且不能对参与集中交易的买方或卖方提供履约担保。这标志着塑料电子交易市场纳入商务部监督管理范畴,该类市场此前监管部门不明确的局面结束。 目前,全国大大小小的塑料电子交易市场共有十几家,主要以中远期塑料仓单交易为主,一般最长可交易6个月内交收的产品。这些市场,有的由地方商务部门主管,有的则由工商部门主管,但一直没有明确监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也没有纳入严格的监督管理,部分市场的客户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监管,风险隐患很大。而且由于仓单操作的特殊性,这些市场常被认为是在搞“变相期货”。为此,证监会在从2007年4月15日起实施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第89条特意为“变相期货”作了定义。而根据相关定义,包括塑料电子交易市场在内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不属于“变相期货”。 “曾经很担心市场被认为是‘变相期货’而不搞了,现在可放心了,还可以继续我的‘套期保值’。”北京一塑料制品商同时也是原料贸易商的刘经理这样说。从塑料电子交易市场问世三多年的情况看,现在塑料原料贸易商和下游用户已经比较认可塑料现货中远期交易模式。“我们主要是用塑料中远期现货交易来实现套期保值的作用。从我操作两年多的情况看,这个功能实现得不错。”刘经理告诉记者。同时,贸易商普遍认为,中远期现货交易比期货安全得多,虽然也存在风险。“但就像一个在河里游泳,一个在海里游泳。”刘经理这样形容中远期现货交易与期货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廖英敏更明确地给记者解释了中远期现货交易与期货的本质区别——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一般依托有形现货批发市场而产生,是为实物流通服务的,它包括了主要的现货交易形式,采用的是即期现货交易、即期现货集中撮合交易、远期现货集中撮合交易方式,与期货市场有明显的交易方式区别。“虽然大宗电子商品交易市场采用了商品中远期交易,风险较传统现货批发市场大,但可以看到,该类市场的交易人员都来自业内,以现货流通为主,再加上保证金比例较高,这使得其与期货市场相比风险小得多。”廖英敏说。 正如廖英敏所说,在商务部“关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了“防止无行业背景的交易商或个人投资者入市交易,核定交易商最大合同订货量,实行交易金第三方监管,交易合约期限不超过6个月”。这些规定,体现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与期货市场的本质区别。 那么,目前的塑料电子交易市场能否达到商务部的整改要求呢?以目前我国最大的塑料电子交易市场——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为例,该市场是依托余姚中国塑料城的现货市场优势发展起来的,可以说是我国目前最规范的塑料电子交易市场之一。据余姚市商务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场目前交易主体全部为塑料企业法人,交易合约期限最长是5个月,交易金由政府监管,但该市场目前保证金是10%,按规定须调整。从记者掌握的情况看,目前全国塑料电子交易市场,保证金比例全部在10%及以下,在这方面都须整改。而部分市场还存在交易金无第三方管理的问题,也须整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但保证金提高到20%,确实让很多贸易商觉得成本增加得太高。“以前能做好几手的资金,以后可能要减半了。我要用一倍的资金才能实现原来的利润,而且周转会变慢。”做塑料贸易的李经理对此非常敏感。“但即使以后有了塑料期货,我还是会做中远期现货交易,毕竟风险要小得多。”李经理这样表示。 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总裁朱金祥也认为,提高保证金比例,确实会使交易商的交易成本有所上升,但目前看来,市场内的交易商反应尚属平静。而且从风险角度考虑,中远期现货交易还是要比期货安全得多,因此相信未来交易量并不会出现明显下滑。另外,市场也积极采取了相应措施,如从今年6月份开始,调整交易积分赠送办法,为交易商降低交易成本。 廖英敏表示:“规范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对于建立并健全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提高市场效率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像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发布的‘中塑仓单’和‘中塑指数’在国内塑料市场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并且得到塑料贸易商的认可,说明其积极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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