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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化工:政府与企业双管齐下 |
200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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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是全国能源大省,也是能耗大省。煤、焦化、钢、电、化工在全省能耗中的比例占到95%以上,因此,在今年的全国节能减排攻坚战中,山西省理所当然站在了节能减排的最前沿。 今年1月15日,山西焦化股份公司焦化一厂粗苯酸洗精制、顺酐两套装置提前3年关停,运行了28年的装置设备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一关,将关掉山西焦化10%以上的能耗,可以确保整个企业“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25%的目标得以实现。山西焦化装置“元老”功成身退,不仅体现了山西焦化产业调整产品结构的胆略,更折射出山西化工行业刚性节能、铁腕减排的决心。 山西省“十一五”确定的节能目标是万元GDP能耗在2005年2.95吨标煤的基础上下降25%,比全国水平高出5个百分点。山西化工行业办公室在《山西化工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途径及其保障措施》中确定,化工行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由2007年4.5吨标煤下降到2010年的3.4吨,单位综合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相对节能量达到280万吨标准煤。 山西省经委和省化工行业办公室制定了《山西化工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途径及其保障措施》,把节能减排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列入省“双百”企业(山西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86户企业及山西自己确定的114户企业)为重点耗能企业。山西化工行业办公室还为列入省“双百”的近90家化工、焦化企业编印了《山西化学工业节能降耗技术汇编》,推荐了全国化肥行业和氯碱、焦化等7个行业的31项节能减排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山西省政府再次安排18.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节能减排。其中,每年安排5.2亿元节能专项资金,通过拨款、补助、贴息等措施,用于支持重大节能项目、节能技术改造、节能工作奖励等。对节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重奖。同时,还安排6亿元资金作为淘汰落后产能的补偿资金,专项用于2010年之前钢铁、焦化、电力、水泥、电石、铁合金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经济补偿。从2006年算起,提前一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在确定支持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10%作为奖励;提前两年淘汰落后产能,在确定支持额度基础上,再增加20%作为奖励。这将有利于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补偿机制,确保落后产能按期淘汰,尽快退出市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另外,节能减排为化工企业提供了技术突围的契机。山西晋丰集团闻喜分公司从去年建设了10万吨/年沫煤制煤棒项目,通过试烧煤棒制气代替块煤制气,在降低成本和煤耗上取得较好效果;山橡集团利用温水返回锅炉提升进水温度的方法,减少了生产蒸汽的耗煤量,仅此一项,夏季每天可少用燃煤16.1吨,冬季每天少用7.4吨。 记者在最近召开的山西省节能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节能减排成效明显。2007年,山西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8.78%,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6.5%的任务。全省焦油回收率达到96%以上,粗苯等化产回收率达到80%以上,焦炉剩余煤气利用率达到50%以上。今年一季度,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涵盖的行业中,焦炭行业和化工行业万元工业的增加值能耗降幅大于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分别下降10.76%和1.12%。 在整体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中,山西全省上下充分发挥重点企业在节能降耗中的主体作用,不少重点企业积极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的节能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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