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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有人说,发展循环经济,这么大的事是政府的事、企业的事,与我们普通职工没关系。其实不然,它与每家企业、每一个“我”不可分,有“我”具体的责任。因为这部法律既管生产,也管生活,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意义重大。 刚刚颁布的新法所称的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它表现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环形经济增长模式。做到生产和消费污染排放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而我们每位员工都生活在资源有限的地球上,发展循环经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拿有些绿色工业园区来说,就是尽量减少废物,将园区内一个企业产生的副产品用作另一个工厂的原材料,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及清洁生产等手段,最终实现循环经济模式。这种对资源再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单向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线性经济。由此可见,发展循环经济发展,与企业,与每个员工都是息息相关的。党的十七大报告也强调,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政府在推进循环经济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因为循环经济是一门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所以需要政府出台一系列相互配套、切实有效的政策,并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来引导、示范、促进和保障循环经济逐步顺利实现。然而,如果循环经济只靠政府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靠每家企业和员工。每一名化工企业的员工如能认真地把循环经济、持续发展贯彻到企业和自己的理念上,这个动力是相当大的,生命力会跃动在环环相扣的传递之中,产生的污染会少得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发展循环经济,政府和企业有责任,每个人也有义务和责任。只要循环经济的思想在员工的头脑里生根发芽,循环经济就能在化工企业开花结果,化工产业就将实现可持续发展,经济活动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处的企业美好愿景,就能“渐行渐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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