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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从国家到地方抓安全生产的力度不断升级,保持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但是,笔者最近到一些企业(包括一些化工企业)调查后发现,仍有一些企业在违反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组织生产。 这种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无证生产。有的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这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与当地政府领导关系好,监管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违法取证。有的企业本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的条件,但是这些企业是当地的骨干企业,当地政府为保经济增长,亲自为这些企业打招呼找门路,致使监管部门违规发放许可证。如有的小合成氨生产企业,无论是安全防护距离,还是安全生产设施,都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但还是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许可证过期。有的企业虽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是其许可证已过期,企业却迟迟不续办。这些企业一般是大型企业,是当地的财神爷,根本无视地方有关部门的监管。 导致上面违规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不正确的政绩观在作祟,二是部分官员与企业有不正常的利益关系,他们宁可失职,也不愿意得罪企业。笔者认为,这种现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杜绝,否则安全生产难以从根本上得到保障。为此,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要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动员,尤其是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在地方政府持续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将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二要加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落实力度。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是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法规制度不落实不执行,就等于毫无意义。三要砍断不正当利益链。对有关监管部门,财政要给足经费,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砍断部门创收的不正当利益链条。对在办理许可证和日常监管过程中收受礼金、贿赂等腐败行为,要严肃查处。四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地方主要领导的失职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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