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胡某被公司派驻重庆当销售代表,却利用身份之便,多次大摇大摆走进业务单位,趁无人之机顺手牵羊偷走办公室内的手机和现金。昨天,此案在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胡在庭上辩称,自己不缺钱,偷窃只是为了报复那些曾接受“吃请”又不办事的人,所有偷来的财物都原封不动放在家中。
据公诉方称,去年6月,胡某到某设计院办公大楼谈业务,路经一办公室,胡见室内没人,桌上放置的一部高档诺基亚手机正在充电,便顺手牵羊将其拿走。随后,胡多次以办事为由,盗走办公室人员的手机等财物。由于胡平时为人大方,他作为和设计院有业务往来的销售代表,也没有引起他人怀疑。今年2月中旬,胡在一无人办公室闲逛时,保安人员通过监控设备,发现其形迹可疑便报警。胡在派出所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经调查,胡一共在该设计院作案12次,盗窃了5部手机,1万余元现金,钱物合计价值2万余元。
“我偷东西不为了钱,只是为了报复,偷的那些东西我都放在家里,没有拿去卖,天天看到这些东西,我心里就舒服些!”胡在法庭上辩称。2007年10月,胡因工作优秀被派驻重庆当销售代表。因该设计院有400万元的项目要招标,胡便请该单位的相关人员吃饭、消遣,共花费了2万余元。事隔几个月后,当时吃饭娱乐时“称兄道弟”的工作人员一直没有给其明确答复。胡遂心生不满,就以偷该单位人员的财物作为发泄方式,对曾经接受“吃请”而又不办事的人进行报复。
法庭上,胡的律师辩称,胡的盗窃行为是因心理不平衡造成的,所有财物摆在家中没有销赃谋利,可以看出他不是为了追求钱财,而是一时糊涂,并且胡平时在单位表现优秀,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处。胡的妻子和父亲也专程从江苏飞抵重庆,旁听了胡的庭审。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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