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重庆家电下乡"两个一"补贴程序试点选择万州、巴南等3区和潼南、彭水等4县试行。主要做法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乡镇(街道)财政部门进行补贴资金清算"办法,即农民带齐相关证件后在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中标产品,销售网点当场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并代理审核,若购买人符合补贴条件,由销售网点先行垫付后至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清算手续。
同时,重庆市要求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必须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专柜),杜绝非家电下乡产品的进入。备案销售网点必须进行相关公示,明确公示本网点所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型号、价格等信息。重庆还建立了对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工作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对弄虚作假、骗补等行为立即停止该网点所有垫付资金的拨付,并视情况予以相关处理。(记者 徐旭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