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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
2009-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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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两部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充分认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务必使全市工商系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两部局工作部署的高度上来,坚决遏制传销扩散蔓延的势头,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主管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根据区域特点、人员结构、传销发生频率等综合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行动期间,市工商局将与市公安局联合派出工作组督查督办、检查指导,并按照《重庆市打击传销工作考评办法》和《重庆市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比标准》的规定予以考评。 三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查处一批影响大、危害大的传销案件。实行大要案件市局挂牌督办制度,各区县局以经济户口为依托,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全面排查本地传销组织的活动情况。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跨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地区,加大对劳务市场、人才中介,以及酒店、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坚决查处以“高薪招工”为幌子,打着“资本运作”、“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等旗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的行为。 四是采取多种措施,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作用,揭露传销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以及社会危害,公布近年来重庆市打击传销的典型案件,公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积极实施预警防范,营造强大舆论攻势,实现每个区县建成1个“无传销社区(村)”的工作目标。 五是争取领导支持,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的作用,及时、主动的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执法行动的基本情况以及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加强与相关执纪执法、教育、民政、信访等打击传销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尤其注意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建立稳定的联系沟通机制,共同研究有关问题,形成管理共识和管理合力。 六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按照刑法、《禁止传销条例》、《重庆市查处重大传销行为工作预案》等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政策,对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传销人员区别对待。建立一级抓一级的快速反应机制、责任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出现的问题,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案件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七是坚持打防控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的应用,完成对全市传销案件、传销违法人员信息的录入建库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八是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管,保障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出台直销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综合采取政策引导、行政指导和教育督导等手段,促进直销企业加强自律,守法经营。依法监管直销市场,坚决查处直销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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