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重庆网4月26日电 据重庆时报报道去年的暴雨让不少地下车库变成了“蓄水池”,由于极端天气越来越频繁地出现,今年重庆该怎样应对自然灾害?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要求所有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地,必须按照防洪标准配备排涝设备。同时,在旱情发生时,将暂停洗车等大量用水的服务,该《草案》将随后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因防汛抗旱涉及部门多,在履行职责的时候,不少部门曾多次出现职责交叉重复的情况。在日前通过的《草案》中,专门针对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
《草案》还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必须签定防汛抗旱责任书,只要在防汛抗旱当中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根据责权规定,该部门的行政“一把手”将被追究责任!
去年暴雨的时候,我市不少小型河道上的桥梁被冲毁。针对这一情况,《草案》提出“对河道上阻碍行洪的障碍物逾期不清除,可强行清除!”
《草案》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对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河道行洪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时,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住宅,当地政府必须组织迁建、维修。
同时,汛期压力最大的河道和湖泊也必须拆除阻碍行洪的建筑。在汛情发生时,有关部门还可以对阻碍行洪的桥梁、码头进行应急处置。 汛期发生时如何确保市民们的安全?旱情发生时如何保证百姓的生活?这些问题在《草案》中都作了明确规定。
由于我市特殊的地理条件,有不少地下通道、地下商场和地下车库成为最容易受灾的地方。这次,全市首次提出,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和处于地势低洼地带的建筑、设施等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防洪标准要求,建设排水设施,配备排涝设备。如果没有按照要求修建的,可处以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