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下月起 无交通信息卡驾车 要遭扣证处罚 |
2009-06-16 |
|
中新重庆网4月26日电 据重庆晚报报道市市政委昨日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媒体通报会称,5月1日起,凡未持有重庆交通信息卡(包括车卡和人卡)驾车上路的,将受到扣证和经济处罚。进入市内高速公路和主城区的渝籍机动车(不含摩托车),通行费一律凭车卡结算,否则不得进入。 90多万司机未领人卡 去年4月,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领取和使用重庆市交通信息卡(驾驶人部分)的通告》,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凡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领取和使用重庆市交通信息卡。 交通信息卡是机动车驾驶人基本信息的电子记录媒介和交通违法缴款介质,主要记录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安全学习等信息。 市交警总队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实际发放交通信息卡100多万张,尚有90多万驾驶人未换领交通信息卡。 高速路口设检查站 市交警总队有关人士称,从5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组成专门小组,在各高速路口设检查站,检查车卡和人卡,并纳入勤务民警巡逻管理中。 5月1日—10日,如果查到有驾驶人未持有重庆交通信息卡(包括车卡和人卡),将给予警告,但要扣留驾驶证至当事人提供交通信息卡为止。从11日起,将按规定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留驾驶证至当事人提供交通信息卡为止。 此外,5月1日起,驾驶人在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接受交警调查以及办理驾驶证件相关事务时,都必须出示该信息卡。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也要持交通信息卡到指定银行缴纳。 凭车卡进入高速路和主城 5月1日起,进入市内高速公路和主城区的渝籍机动车(不含摩托车),车主必须出示车卡,通行费一律凭车卡结算,否则不能上道或入城。 市市政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6年发放车卡以来,已发放560577张,占车辆保有量的88.39%(摩托车除外),仍未领取信息卡的多为一些远郊区县的驾驶员。 记者获悉,高速路收费站经常出现车辆与车卡信息不相符,或信息卡遗失的现象,从5月1日起,车主必须持本车的车卡进入高速路或主城区,否则会被要求离开车道,由交警给予相应罚款。 交警总队提醒,凡去年5月1日前已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在初次领证时间对应的月份,到就近的区(县)交警支(大)队、车管分所领取交通信息卡,不收取任何费用;去年5月1日后初领驾照的驾驶人,需缴纳20元工本费。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