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重庆网4月28日电 据重庆日报报道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从七方面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抓好交通运输,景区和游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煤矿、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建筑施工、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七方面安全。 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五一”节实际,制订详细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方案,以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商场、宾馆、娱乐场所、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广播、电视、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部位,交通、煤矿、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大检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外,今年“五一”节期间市政府还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实行节日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凡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有关方面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值班室,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不得迟报、漏报,杜绝瞒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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