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1日,全市共检查高层建筑8664栋,不合格建筑中,存在火灾隐患22941处,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昨日,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李伟民做客《阳光重庆》时如是说。
重庆高层建筑8664幢
李伟民告诉记者,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划分,高层建筑分为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
10层楼以上的居民住宅称为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分为两类: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是指高度超过24米的医院、高级旅馆及高度超过50米的商业楼、综合楼、商住楼等,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是指高度在24米以上、50米以内的商业楼、综合楼、商住楼等;高层工业建筑是指高度超过24米的工业建筑,包括厂房和仓库。
据调查摸底,截至7月13日,我市现有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8664幢,其中,高层民用建筑8651栋、高层工业建筑13栋,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84幢。
消防安全达标三成多
据李伟民介绍,截至9月1日,全市经检查消防安全合格的高层建筑仅有3233栋,而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则多达5431栋。
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已发现火灾隐患22941处,而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所占比例最高。设施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维护保养不到位、管理不善。有关统计显示,在1998年到2007年的10年里,我市高层建筑共发生火灾624起,造成16人死亡,28人受伤。目前消防部门已向2338幢高层建筑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2897份,隐患排查工作仍在继续。
(重庆晨报 记者 赵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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