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所属的高速公路支队、直属支队、市征稽局的50名中层领导,在某物管公司,向他们学习服务。总队负责人称,业主缴纳物管费,物业公司就会为他们服务。执法人员是国家行政人员,纳税人缴税,执法人员为他们服务,这与物业公司的服务是一个道理。因此,他们组织50名中层领导学习物业公司的服务理念,在执法过程中牢记他们是在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据重庆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