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重庆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重庆企业一次裁员三十人需报批 减少经济性裁员
2009-06-16
裁员后半年内再招人,应通知被裁减人员并优先招用

在近日召开的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上,市长王鸿举说,企业凡一次性裁员30人以上的,须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昨天,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昨日表示,将加强就业管理与劳动监察,尽量减少企业的经济性裁员。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一定数量,或超过一定比例,就要求企业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和备案。同时,企业在裁员前必须提前30天,向工会或企业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目前,我市个别区县已接到了企业的裁员报告,经审核后尚未发现企业不合法的裁员行为。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企业裁员报告后,要对企业是否真的需要裁员、裁员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支付了补偿金等进行审核。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在审核过程中,劳动部门将积极与企业协商,以通过降低工资、调换工作岗位、缩短工时等措施减少裁员行为、裁减人数。审核后确需裁员的,必须监督企业依法裁减。同时,企业在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招人时,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重庆晨报 记者 罗强)

       相关链接
      ·重庆市用自动相机监测生态 首现野生“四不
      ·少年13年粒米未进生命垂危 嘱父母捐出器官(
      ·重庆71岁老翁迎娶96岁老太 敬老院中产情愫(
      ·窃贼盗得140万元巨款吓呆 分赃后相约永不联
      ·重庆江北嘴将建500米西部第一高楼国际金融
      ·重庆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宾客因受冰雪阻拦 新人10桌酒席被迫分为三
      ·重庆当选中国最幸福城市 唱红打黑均是当选
      ·重庆政协副主席当猪倌 投22.8亿元巨资养猪(
      ·父母为去世儿立“电脑”墓碑 键盘鼠标齐全(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