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全国各地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左右的水平,为上年底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社会保障、财政和银行部门通力协作、精心组织、抓紧落实。截至22日,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