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民政、残联系统将帮助扶持弱势群体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体现,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
除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实行城乡保障标准联动外,我市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达到217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4%、40%,基本实现了困难群众“小病即治,大病能救,病后可助”。
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先后遭受较为严重的冰雪冷冻、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和“5·12”特大地震等灾害。全市共投入救灾补助资金3.18亿元,发放救灾棉被6.7万床,帐篷2235顶,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32.53万人,救助灾民309.8万人次,重建和修复农房5.4万户,确保了灾民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增强了社会福利服务水平。全市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76所,城镇养老机构达到203所,养老床位达到23933张。主城区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社区达到60%。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万人次。建立乡镇(街道)稻草援助中心547个,建立“慈善超市”110个,为城乡贫困群众搭建了新的救助平台。
加大了助残惠残力度。市委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患者治疗、畸残儿童矫治手术、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把残疾人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政府专项目标考核”等百余条新政策。将助残惠残项目列入2008年度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全年完成贫困白内障免费手术8285例,完成100个残疾人康复工作示范社区建设,免费培训10085名贫困残疾人。
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区县创建工作,渝中、江北、南岸、大渡口、巴南等5个区率先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区;认真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近10万人享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向重度肢体残疾人捐赠2100辆轮椅,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2200件,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1.7万人。
推进残疾人特殊教育,全市在校残疾学生1.7万人,“三残儿童”入学率达92%。231名残疾学生参加高考,上线208人,实际录取166人;投入资金134万元,对1748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大学生进行了入学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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