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重庆网3月26日电(母治强 杨钦) “目前,96%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通过市场竞争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加强经营者价格行为监管对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尤为重要。”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推动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发展,3月26日上午,重庆市主城九区、万盛区、长寿区等11个区的47名价格主管部门,在重庆大礼堂酒店召开会议,专题研讨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为在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服务推动重庆科学发展方面形成了重要共识。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情况,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就如何进一步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经查“‘诚信’一词,是早在先秦儒家就提出的一个重要的传统伦理学概念,以后成为中国伦理道德观和社会价值观的重要范畴,其意为诚实、讲信用。”
围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为主题,渝中区物价局副局长罗银红首先发言,她从伦理学的角度深刻阐述了“诚信”的含义。她说,“诚信,不仅是为人之本,也是经营之本,更是社会发展之本…。江北区、大渡口、南岸、渝北、长寿区等物价部门的有关领导都纷纷发表了各自的合理化建议…。
最后,重庆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苑鲁局长对此次会议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次相当及时、相当成功、相当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特别阐述了重庆在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号文件、打造“美食之都、购物之都”,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并提出,全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建立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高度,充分认识价格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公正公平的价格管理理念,明确价格诚信建设内容,改进价格诚信建设方式,拓宽价格诚信建设渠道,完善价格诚信建设机制,推动价格诚信建设上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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