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社昆明2月26日电 (记者关桂峰)25日,昆明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行看法》,增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遏制昆明的投资及投机性购房,明确已有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JiMin]家庭[JiaTing]不可再买房。
看法明确规定,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暂时实施限定居民[JiMin]家庭[JiaTing]购房套数政策。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JiMin]家庭[JiaTing](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供给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JiMin]家庭[JiaTing],可新购一套住房。
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JiMin]家庭[JiaTing](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JiMin]家庭[JiaTing]、无法供给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JiMin]家庭[JiaTing],暂停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内向其销售住房。违背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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