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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慎用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金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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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8月初,以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民进新疆区委会副主委于振田为组长的自治区政协视察组对北疆实施退牧还草的8个项目县进行了视察。
在新疆畜牧部门工作了40多年的于振田说,从2002年起,国家每年给新疆退牧还草工程的拨款都在3亿元以上,这样的投资规模是新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国家不仅承担了草原围栏建设的大部分费用,还给实施退牧还草的牧民支付了饲料粮补助金。各个试点项目县的草原上分别圈起了长达上百公里的围栏,许多牧民领到了国家发给的饲料粮补助金,有的甚至领到了上万元资金。但是许多牧民拿这部分钱购买摩托车、贴补家用,让牲畜继续在没有围栏的草场上放牧。
于振田说,国家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的本意,是要让牲畜从草场上退下来,让草长上去。发放饲料粮补助金就是要让牧民拿这些钱去购买饲草料,从而让牲畜进行舍饲喂养,不在草原上放牧,从而减轻天然草场的载畜压力。牲畜继续在没有围栏的草场上放牧,实际上加重了对天然草场的破坏。为此,一方面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牧民的引导教育;另一方面要核定载畜量,并严格执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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