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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一五和到2015年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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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科技兴新强化实施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新疆的大开发中推进科技兴新逐步进入强化实施阶段。重点推进“科技兴农”、“科技兴工”、“科技兴贸”、“以科技为先导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工作。积极组织实施“产品名牌创建工程”、“科技兴新标志性工程”、“区域支柱产业培育工程”、“科技兴新素质工程”。深化地县和行业的科技进步考核,推行地、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计划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切实推进科技兴地县、科技兴行业工作。广泛开展科技宣传和科技培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科技知识水平和运用科技从事生产及管理的能力。逐步建立和强化科技兴新所需要的人才、资金、政策法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撑体系。 (二)多渠道加大对科技的资金投入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制,形成科技经费稳定增长和有效投入的机制,多渠道地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继续增加财政科技拨款,实现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速度。鼓励和吸引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资金进入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领域,促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和投入的主体。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发挥科技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对财政科技投入的科学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按照“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的原则,积极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结合,从投资主体、投资对象、退出机制、中介服务、金融监管等方面,依法有序地推进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 (三)建设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 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竞争机制、培训机制、流动机制和激励机制,用好现有人才、留住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储备未来人才,建设一支多民族、高素质、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坚持“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方针,积极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加大吸引归国留学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力度,充分开发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加强高级技工和农牧区实用人才的队伍建设。通过科学技术普及与培训,传播科技知识,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方法,促使各族群众理解科学并广泛分享现代科技文明的福祉,为建设高素质的科技队伍建立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增强全民创新意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努力改善科技创新的设施条件和物质基础,着力办好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科技创新搭建必要的工作条件平台。扩大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科技部门与产业部门之间的大力协同与产、学、研结合,促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大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从政策、资金、场地等方面大力扶持各类高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创新基地建设。营造有利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并实现产业化的政策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调动科技人员和各族劳动者投入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五)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 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作出在新疆加快发展、确保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的历史性机遇,利用援疆干部作为桥梁纽带,发展同兄弟省区市特别是东部省市在科技方面的长期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新疆同中亚五国和俄罗斯在科技上各有所长、互有所需的特点和已有的科技合作关系,开展广泛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使新疆成为我国对中亚国家和俄罗斯西西伯利亚地区开展信息收集与分析的窗口、学术交流的桥梁、技术转移的渠道、科技合作的基地;积极开拓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争取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新疆科技发展、人才培养的支持与帮助。要用大开放、大合作来推动新疆科技的长足进步和人才队伍的大发展,从而保证自治区“十一五”和到2015年科技规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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