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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为民众办十件实事件件落实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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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了免征农牧业税政策,共免征农牧税4.5亿元,农牧民人均政策性减负37元;
——累计安排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3亿元,新建、改造抗震安居住房41.1万户,约有188万人搬进了新居,超额完成年初的目标任务;
——新增40个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并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使我区试点县(市)达到53个,覆盖农牧业人口720万人,占全区农牧业人口的65%,参合农牧民524万多人;
——国家下达新疆的93个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投资近3亿元启动了30个县级医院、15个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20个县级妇幼保健院和205个乡镇卫生院的建设;
——农村防病改水工程完成投资1.21亿元,共解决近40万人、112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
——农村县乡道路建设完成投资15.2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9100公里,改善了60个乡镇的通行条件,解决了300个行政村通公路及近60万农牧民出行问题;
——安排资金2.76亿元,免收了84个县的228万名困难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和学杂费,受益学生人数比上年增加了23万人,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招生规模分别达到3075人和3000人,较上年成倍增长;
——国家和自治区共安排“村村通”专项补助资金3536万元,完成了1951个村的建设任务;
——提高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3000万元财政专项经费已全额拨付到位,“三老”人员生活待遇进一步提高;
——加大了财政对村级组织的转移支付力度,对南疆三地州及其他地州的贫困县乡镇因执行此项政策造成的5292万元财政缺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已全部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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