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派记者 黄 江 通讯员 葛崇收)公安部要求严查司机喝酒行为,但有的司机就是为所欲为,你说你的我喝我的。这不,8月15日这天,临猗县一名驾驶员刘某,就成为开展整治活动撞到“枪口”的第一人。
8月15日9时30分,临猗县北景交警中队民警在临陌线执行查处任务,当检查到一辆挂有晋M68251的微型客车时,发现驾驶员刘某脸色通红,有喝酒驾驶违法嫌疑,民警立即按照执法程序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 结 果 发 现 其 酒 精 含 量 达 到1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于是民警对其进行了暂扣三个月驾驶证、记6分和罚款500元的处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