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开学时节,8月23日新华网一则消息引人注目:“7省份立法破解教育难题,如何让‘择校热’降温”。去年以来,先后有北京、上海、重庆等7省市努力通过立法消除择校现象。如安徽和湖南取消中小学重点校和重点班。从相关资料来看,这些省市在制定“就近入学”“均等教育经费”等硬性政策的背后,无一例外地将重点学校、重点班作为“择校热”的“罪魁祸首”,其操刀革除的正当性似乎不容置疑。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重点校、重点班确实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有报称“北京学区房受家长追捧价格畸高”“重庆一家长6万元押宝两所学校”,甚至还爆料“一座公厕成为24人户籍都是择校惹的祸”。照此说,解决“择校热”问题确属当务之急。然而,窃以为重点校、重点班与“择校热”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我们不必既动肝火又动干戈,更不必费尽心思地欲一绝而后快。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走路有先后次序,办事有轻重缓急,凡人有能力高低,十指有长短不齐,万事万物皆有差异。承认与否,重点总是一种客观存在。请看,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众多“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发展产业”“重点保护区”,日常生活中还有“重点村”“重点场所”的称谓,许多“重点大学”和“重点保护动物”还分为国家级和省级。理论上而言,通过划分重点与非重点,可以将有限的资源适时适度地合理分配,促进事物整体性健康发展。辩证唯物主义所讲的“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事实上正是“重点”一词的延伸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事物名称冠以“重点”,是对其功能的认定和地位的提升。重点学校在教育全局中有示范性、带动性,其对于科学发展的深远意义无可代替。多年来我们看重教育为国家建设培养优秀人才的单一功能,虽通过确立重点学校倚重配置了有限的教育资源,但却保证了优秀学生在相对优越的环境中更茁壮地成长。教育的另一重功能是向公民进行文明教化,其要义是教育平等,这就是《义务教育法》产生的深层原因。但是,在目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大背景下,两项功能时有矛盾且错综交杂。社会上一种舆论从“公平公正”的观念出发,认为所有学校办学的资源应等量,水平应相当。另一种舆论虽然也从“公平公正”的理念出发,但却认为“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优秀学生应当配享优越的教育资源,某种程度上讲这种观念对个人和社会而言也确有其进步意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再者说,人们买萝卜白菜尚且将好的拣,祈望子女成才的家长也自然对学校尽力把好的选,所以择校行为本身并没错。但是,从市场供求规律来看,在优等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重点学校面对的几乎是无序的求学市场。求大于供,怎么办?在公开的选拔考试被明令禁止的当下,学校让家长们拼比的是“户籍”“赞助费”“关系网”等隐形实力。这些现象的背后,谁说没有滋生权钱交易、社会畸变的“疮”和“癣”呢?也正是从统一或折中上述两种矛盾的意义上说,最好的办法是既保留重点校,又不致产生“择校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消除“择校热”当然要做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其中,对全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并不是强令取消重点学校,而是在公开合理地确定重点学校的基础上,下大气力架构科学的考试选拔机制,使各类学生都优劣得所,使义务教育的公共服务功能和培育社会精英的双重目标双赢实现。考试虽然不是择人选才的最好办法,但却是更好的办法,其内在合理性便是这种选拔方式向社会提供了平等参与的程序公正。否则,诚如有人戏言,即使高调制定严律峻法,也难改重点学校事实上的办学实力和坊间地位,家长学生照样趋之若鹜,“择校热”依旧此起彼伏。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姜飞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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