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日讯 (记者 龙艳萍)按照相关规定,正规化妆品外包装上,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缺一不可。然而,今日,记者走访省城化妆品销售市场发现,街边批发店内销售的产品大多为“三无”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息称,正规化妆品外包装应标有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执行标准。特殊类化妆品除基本的“卫妆准字”等证号外,还应有特殊批号和分类号。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日,记者在省城五一广场附近的美容美发批发商店采访发现,其销售的绝大部分化妆品均为“三无”产品。一款眼影的外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家厂址等信息,更没有卫生许可证等标识的踪影;一些去斑、抗皱的面霜等特殊类化妆品的外包装上,该有的产品标识竟然一个也没有。而在省城一些大的商场和超市,一些品牌化妆品的赠品外包装上,同样存在着标识缺乏的情况。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太原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标识不全说明企业不够正规。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选择标识齐全的正规企业产品,并保存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方便自己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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