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上海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上海市总工会:高温停工缩时不得降低工资
2009-07-31

  昨天,市总工会就申城“高温红色预警”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一定要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班组、每个高温岗位和每个职工,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

  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一定要督促行政合理安排职工的作业时间,加强生产作业中的职工轮休,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特别要针对世博工程、重大工程中存在的工期紧、任务重的状况,督促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的作息时间,确保施工安全,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要督促用人单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市总工会特别指出,要在继续保证工作现场清凉饮料供应的同时,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因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上交所积极吸引海外企业上市
    ·四位财经专家呼吁警惕经济行为短期化
    ·2009陆家嘴论坛闭幕
    ·中国养老产业高峰论坛月末举行
    ·本月私车额度拍卖价格继续走高 最低中标价
    ·周边公路未现车流明显激增 A8莘松段封闭
    ·大学生办公司可获5000元补贴 黄浦区“1 3
    ·端午节尚有时日粽子促销战硝烟四起
    ·“三校生”高考昨开考共计划招生6250人
    ·申城 50万户家庭网速年内可达41兆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