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亮(化名)是一家公司的部门副经理,去年他自称自己身体不适,连续向单位请休了1年的病假。然而,今年初当公司来到为他出具病假证明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时,惊讶地发现卢亮请休病假时提供的病假证明竟然是假的。日前,徐汇区法院对这起涉及虚假病假骗取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判决,卢亮应返还公司去年领取的病假工资23916.41元,及相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中其个人承担的费用21765.3元。
去年初,卢亮称得了肾炎,向单位提交数十张病情证明单,请休1年病假。然而,今年初公司发现卢亮提供的病情证明单编号有5张连号,于是派人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认定其中13张病情证明单是假的。震惊之余,公司立即向卢亮开具了《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卢亮用假证明向公司请病假,导致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此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卢亮理应负有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