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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两级法院以五项措施确保清案工作取得实效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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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青海新闻闻',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新新闻闻网新闻讯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两级法院积极倡导“和谐执行”理念,以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依法、文明、公正执行每一起积案,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形象和执行权威。同时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采取五项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清案”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3月30日,“清案”活动中清理出的114件执行积案中执结54件,16件有财产执行积案已执结15件(含重点案件1件),执结标的62.54万元,执结率为93.7%;98件无财产执行积案执结33件,执结标的55.67万元,执结率为33.6%。当事人在法院“和谐执行”理念的感召下,自动履行义务和申请执行人主动撤回执行申请率占已执结案件的94%。
一是清案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双推进。全州法院把“清案”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维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清案”工作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清案”工作,以清理执行积案的实际成果来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化解、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清案”工作的目标,使广大执行人员牢固树立了“和谐执行”理念,并将其融入到“清案”的具体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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