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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大学生基层就业享千元补贴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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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沈阳市日前出台的《关于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落实注明了具体操作办法。其中,事关普通市民有多项操作措施。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享不低于千元补贴
《意见》中明确,城市面向社区,农村集中在乡和乡以下,优先安排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这其中的基层管理岗位主要包括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卫生防疫、质量检验、综合治理、调查分析等领域,基层服务岗位主要包括维护权益、调解纠纷、医疗卫生等领域。上述岗位由各级财政共同购买和给予补贴。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薪酬或生活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困难家庭大学生群体为:沈阳市户籍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家庭、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700元以下)、军烈属家庭中,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毕业文凭的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办理方式:持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和认定,经街道初审,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公示后就业。
微利项目创业者
办补贴到街道申请
创业者从事省政府规定25个微利项目和沈阳市新增的物业维修、零售配送、文体服务、租赁服务、代办服务等5个微利项目,初次领取工商执照,依法纳税,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创业1年后(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对其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统筹部分,凭其缴费证明,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将给予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内。
办理方式:携带相关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申请补贴手续。
本人户口与创业实体经营地不一致的,需到创业实体经营地所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创业实体经营认定证明。
下岗失业者
67家机构免费培训
待岗职工或离岗人员,可持相关要件到大东区职业技术学校、铁西区职业技术学校等67家培训机构参加免费技能培训。
办理方式:①企业离岗或待岗职工持企业开具的离岗或待岗证明和本人身份证;②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员持《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和本人《身份证》;③普通高中等学校和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持《高中等学校毕业证》、《技工学校毕业证》、《退役证》、《残疾人证》和本人身份证;④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持街道或乡镇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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