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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器材不“健康” 出现意外生产商应承担责任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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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 孙鹏)本网报道了中山公园《健身器材不“体育” 谁来为其“疗伤”》、《漫步机变成“高低脚” 这里的健身器材该大修了》的新闻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强烈反响。记者调查发现,健身器材不“健康”的情况普遍存在。
各区文体局负责维修
健身器材遭损坏的原因主要有四种: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使用频率高、盗窃。以漫步机为例,该健身器械深受居民喜欢,使用频率高于其他器械,再加上使用不当的因素,导致其受损率居高不下。
“我们管辖的几个小区的健身器材是最近才安装的。”和平区四平街社区牟主任说,“平时我们将会对这些健身器材进行简单的维护,比如说擦擦灰或者简单的修理。如果损坏严重,我们会向上级反映,最后由区文体局派人来给我们修理。”
一般的健身器材的使用年限为4至6年,室外的健身器材的“寿命”会更短一些。如果居民发现健身器材损坏可直接向区体育文体局反映。“目前露天健身主要由安装地的社区或街道负责监管维护,主要由各区文体局负责维修。”沈阳市体育局的有关负责人说。
出现意外生产商应承担责任
健身器材作为一项公益设施,早在前几年已走进各个居民小区,为居民进行体育锻炼提供了便利,但不断曝出的健身器材伤人事件,使公众对这种公益设施的安全性产生质疑。
“追根溯源,健身器材的生产厂商应是伤人事件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健身器材生产商作为生产经营者,应当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健身体育设施,有义务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健身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四洋律师事务所韩莹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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