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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辽宁位列前十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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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年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孰强孰弱?作为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2009年重大研究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向社会公布了《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07~2008)》蓝皮书,发布了中国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以及港澳台地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结果。
报告显示:2007年,上海、北京、广东三省继续蝉联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前三甲;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天津、福建、辽宁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形势下如何理解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是适应国际竞争力发展和国内区域经济竞争格局的需要,于2006年元月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行政学院联合组成。蓝皮书主编福建师范大学原校长、博士生导师李建平教授介绍,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由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引申出的一个概念。省域经济从本质上说属于区域经济的范畴。
所谓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指一个省(市、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对资源的吸引力、对市场的争夺力和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带动力。显然,省(市、区)域吸引资源、争夺市场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能力强,那个省(市、区)的经济就有可能比其他省(市、区)的经济发展要快,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剧的形势下,如何应对经济发展要同时面对国内和国外两个方面的激烈竞争,如何开创并确保竞争优势对一个省级行政区来说,最根本的还是要具有很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李建平教授表示,研究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能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任何区域的经济发展都面临着一个如何吸引大区域中资源和争夺大区域市场来加速本区域经济发展的问题。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顺应全球化趋势、抵御全球金融危机和提升中国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东北与比东部比差缩小
2007年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为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湖南省、安徽省、吉林省、陕西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江西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
2007年与2006年相比较,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10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四川省和云南省4个省(区),排位均上升了2位,福建省、陕西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和贵州省等6个省、市(区)排位均上升1位;排位下降的有9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位),其他依次为安徽省(2位)、黑龙江省(2位)、河北省(2位)、甘肃省(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位)、青海省(1位)、江西省(1位)、辽宁省(1位);12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分别为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和西藏自治区。
与2006年相比,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的比差缩小了,但差距仍然很大;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比东部地区的比差都有所缩小。东北部地区3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分布很不均衡,辽宁省排在上游区,黑龙江省处于中游偏上,吉林省处于中游偏下,作为一个整体的区域特征不明显。从竞争力排位变化看,除吉林省外,黑龙江省和辽宁省在评价期内都有下降,分别下降2位和1位,说明相对于其他地区,东北地区2007年竞争优势没有得到加强,但这些变化也仍不足以改变东北地区内部之间的排位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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