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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让“虚拟空间”成为真正的法制空间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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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专递
沈阳代表声音
3月10日上午,沈阳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气氛热烈,发言踊跃。部分代表对网络数字领域立法表现出极大的关注。
新领域:网络立法要加快
“人肉搜索”“明星身份证被曝光”“网络色情”这些频频出现的网络焦点问题越来越多,“网上诈骗”犯罪也日益严重。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英连续几年关注网络立法。她认为,针对中国已拥有网民3亿人,“虚拟空间”还不是一个真正的法制空间。这些问题凸显了网络大学法规不健全,建议在立法时对网络这个新领域给予关注。
查询资料、网上购物、远程教学、订购机票……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网络对个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著作权等权益却得不到保护。个人信息由谁来披露,披露到什么程度,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处理,这些都需要大学作出明确规定。石英建议,可对我国现有关于互联网的大学进行修改,待条件成熟时制定专门法律。
前瞻性:立法捍卫数字化资源
全国人大代表、沈阳航空学院北方软件学院院长张桂平对数字化资源保护表示担忧,她建议应尽快立法保护数字化“国土”,防止数字化资源“土壤”流失。
作为一部法规,在立法时既要解决过去形成的问题,也要考虑未来,体现前瞻性。张桂平形象地说,目前我国的数字大学、数字图书馆等数字化资源是对外开放的,这些无形资产涉及国家安全。一些发达国家以超前意识和超高科技,垄断、主导、肆意掠夺数字资源。我国应该意识到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保护好自己的“数字国土”。如果再不加以保护,我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速度越快、在高科技领域投入越多,我们的数字化“国土”流失得越快,无形资产损失得越多,就会在未来的竞争中失去先机。
“国家要尽早出台相应政策,制定相关规范,鼓励和规范国内的部门和企业保护、整合、开发好数字化资源,避免人力物力分散,避免重复建设。”张桂平认为,应在自主创新中实现资源的深度挖掘、快速处理、充分共享、高效利用。本报记者 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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