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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竭诚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帮助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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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儿权益尽心竭力,恩德天高地厚世代铭记。”这是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台山村的袁某全家给省妇女法律帮助中心送的锦旗上面的话。2008年,省妇女法律帮助中心的孙延龄律师为这家小女孩提供了法律援助,使其得到了27万元的一次性赔偿款,孩子的疾病也得到了及时救治。
由省妇联牵头的省妇女法律帮助中心自2006年成立以来,在全国妇联和省司法厅的支持和指导下,聘请了专业律师,并依托妇女维权热线“12338”、每周一的律师接待日和“维权志愿者协会”等载体,热心受理妇女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投诉,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咨询问题和进行心理疏导,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提供法律指导和维权服务,同时,为贫困妇女儿童实施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已对全省360名妇女实施了法律援助。
为进一步加强为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畅通并拓宽妇女儿童利益诉求渠道,今年,省妇联在省妇女法律帮助中心的基础上,在全省5个县(市、区)建立“妇女维权与法律服务示范基地”。示范基地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以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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