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辽宁积极就业政策促进多渠道就业 |
2009-04-30 |
|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我国就业形势非常严峻。日前,我省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这是在金融危机对就业影响逐步加深的情况下,针对就业形势、工作对象发生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辽宁省政府制定出台的一个重要文件。标志着我省第三轮积极就业政策的正式出台和实施。
一、延续过去几年我省实施公益性岗位援助和“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援助政策。《通知》规定:延续公益性岗位援助和“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援助政策。政策享受对象仍为截止2007年底达到“4050”年龄要求的就业困难对象。省财政对各市落实两项的补助标准和比例保持不变。
解读:这是原有政策的延续。目前,全省已经有150万人享受到这两项政策。也是目前享受“两项政策”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继续面向就业困难群体开发公益性岗位政策措施。《通知》提出:今年省政府将继续下达3万个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公益性岗位指标,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
解读:这是原有政策,《通知》对原有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与原有政策相比共有三方面的调整:一是调整了指标分配模式。过去是按地区分配指标,新政策规定按各市岗位开发和人员安排情况,据实分配指标。二是实行分类补助。实行分类补助有两层含义,即:按地区困难程度给予不同比例的省财政补贴和按安排人员、岗位进行分类补贴。三是转变补贴方式。过去是将省财政指标按计划人数下拨各市,新政策调整为岗位开发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后,各市要按规定配套资金,地方资金到位后,配比省财政补助资金。
三、开辟1万个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安排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通知》规定:开辟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2009年,全省开发1万个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城市面向社区,农村集中在乡和乡以下,优先安排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政府管理职能向基层延伸、政府服务职能覆盖城乡群众的需要。
解读:这是新政策,也是解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兜底措施和政府职能延伸的实际需要。
四、见习补贴政策措施。《通知》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见习”计划,引导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地见习,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解读:这是新政策,目的是通过见习活动,增强让高校毕业生进一步熟悉了解社会、企业情况,熟悉工作环境、工作要求和环节,让企业了解见习生,有利于企业选择、留用高校毕业生。
五、围绕产业集群开展对接培训政策措施。《通知》提出:切实抓好产业项目特色培训。各级政府出资购买培训,要服务于全省沿海经济带开发、沈阳经济区、突破辽西北三大战略,与地方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中的产业升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相配套、相衔接。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产业项目特色培训。《通知》还对各级政府统筹协调产业项目特色培训提出明确要求。
解读:这两条是新政策措施.主要目的是强调培训要扶持产业集群的发展,为产业集群的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急需人才、储备人才,这是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大战略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的重要举措。
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措施。《通知》规定:今年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对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发放省统一印制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解读:这是原有措施的延续。2007年国家劳动保障部提出实施“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我省也提出了这一要求。这是一项重大的制度性改革,也是劳动保障最基础的工作之一。
《通知》提出:为强化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力量,实施“一个乡镇两名劳动保障协理员”计划。
解读:这是原有措施的延续和拓展。其目的就是加强乡镇公共就业业服务力量。
《通知》规定:“加强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平台建设。以省人力资源调配中心和就业网为顶端平台,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掌握全省人力资源和岗位资源状况,促进供需对称、校企对接和人职匹配。
解读:这是为适应新形势,提出整合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平台的新举措,并首次提出将就业信息系统联网特别是信息上报情况,纳入对各市就业工作考评指标。目的就是要加快搭建规范、统一,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和人力资源信息平台。
七、加大资金投入的政策规定。《通知》规定:各市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针对特殊形势加大就业资金投入,规模至少不低于上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当年安排就业专项资金不足的,要在执行过程中及时调整增加,确保各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解读:这是一项重大的财政政策的调整,扩大了就业专项资金筹集规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