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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去年为14.34万农村人口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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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两年没回家的李钢和妻子、女儿从外地回家。由于担心老家沈北新区西五旗的水质不好,年幼的女儿吃不消,途经沈阳时,他专门买了两大桶纯净水。没想到,一进家门就看到家中用上清冽的自来水。老父亲说:“家里接通了山泉自来水,我都养成喝茶的习惯了。”
2005年以来,沈北新区新建乡镇集中供水工程3处(1处正在建设中),总投资2822万元,新增日供水能力11500立方米。农村供水工程全部建成投产后,改变了农村的卫生条件,减少疾病,促进农民群众健康状况的改善和身体素质的提高。同时,由于饮水条件的解决,为兴办乡镇企业,发展规模养殖业与加工业创造了条件,对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随着缺水局面及水质质量的改变,用水纷争及因病返贫现象大大减少,农村社会变得更加祥和稳定。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农民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是2009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2月3日,记者从市水利局了解到,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水利、财政、发改委、建委、卫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就。2005年至2007年,沈阳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面共投入资金3350万元,完成工程29处,解决了6.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08年,全市共完成投资8500万元,新建各类饮水安全工程85处,解决了14.3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超额完成了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
为了让民心工程深入民心,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逐乡镇、逐村屯落实工程地点、比选方案、核实受益人口数,征求受益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及时下达工程计划。沈阳市各区县(市)政府层层落实责任,为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如辽中县工程量最大,但由于准备工作充分,措施得力,施工进度非常快。同时,各地区能够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筹措配套资金,调动受益农户筹资筹劳,为工程的实施提供了保障。沈北新区积极引导群众,通过采取跨乡镇集中供水等方式,高标准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被评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典型示范县(区)。
今年,沈阳拟投资6.45亿元,基本解决9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此项工程已列入市政府2009年为群众办的20件实事之一。沈阳市各区县(市)将在明晰工程产权关系的基础上,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方式运作,逐步建立起适应群众生活、具有农村特色、灵活高效的分级运行管理机制。在经营机制的建立上,各地将因地制宜地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用水者合作社等多样的经营管理形式,确保饮水安全工程运行顺畅,切实改善百姓生活。
目前,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已大规模开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各方力量进入现场勘察、规划设计、动员群众、施工安排、全力打好“开门红”第一仗,为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任务奠定了基础。本报记者 常思哲 通讯员 朴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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