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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省民政部门实施8项民生工程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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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振兴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省民政部门实施八项民生工程 我省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中心任务,以提高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保障水平,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全面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据了解,今年我省民政部门有8项具体任务列入省重点民生工程,省民政部门表示,要全力以赴,创新工作方式,让改革、振兴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老百姓。
这八项民生工程是: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全省年人均提高300元左右,使集中供养水平达到每年3000元左右,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扣除生活来源后差额享受,年人均享受1900元左右,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加强城乡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工程,全年新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60所,改造乡镇敬老院60所。改扩建15个城市国办养老机构,加强县(区)级福利中心建设。
2009年全省要改造农村低保户危房1万户,10月底前竣工入住。要把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走进千家万户”活动走访对象中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危房问题全部解决。 整修改造全省县以上重点烈士陵园。力争将省级以上烈士陵园建成标准较高的红色旅游景点,将市、县两级重点烈士陵园建成当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
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扶持600个村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启动农村常年病人集中管护试点工作。选择1至3个县进行试点,探索拓展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新领域,提高民政工作服务全局能力新途径。
实施蓓蕾慈善救助工程。在省慈善总会建立慈善救助基金,调动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积极性,帮助城乡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完成手术治疗,实现“救助一个患儿、帮助一个家庭”的目的。
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基本丧葬费用。建立覆盖城乡低保对象的殡葬救助制度,免除遗体运送、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并免费提供骨灰盒,减轻困难群众殡葬消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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