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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个别供暖锅炉存在安全隐患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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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晚报讯(记者 高薇 实习生 夏涛)1月13日,沈阳市质监局对全市的部分锅炉房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个别供暖锅炉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为更好地集中供暖,沈阳市计划在3年内取消10吨以下的小锅炉。
个别锅炉存在安全隐患
眼看着供暖期已经过了一半,可有的锅炉房还存在着很严重的安全隐患。“沈阳海重供暖公司有2台锅炉已使用了2年,却仍未进行安全注册。”检查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锅炉在使用之后30天内就必须办理注册,否则就属于“黑锅炉”。对其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直接进行取缔。
上午10时许,在民富小区锅炉房,所有的锅炉都有锅炉使用证,定期进行检验,安全阀和压力表也都符合标准。司炉工也是持证上岗。但“锅炉的压力表上应该画上红线,这样看起来更清晰。”检查人员表示,这属于小的毛病,并不影响锅炉正常运行。
明年取消10吨以下小锅炉
据了解,此次冬季供暖用锅炉的安全检查将一直持续到3月31日结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锅炉是否有锅炉使用证,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安全阀、压力表是否超过期限。司炉工是否持证上岗,司炉工持证类别是否与操作的锅炉相适应。锅炉给水是否符合标准,水质是否达标等。
目前,沈阳有3000余台供暖锅炉和1000余台蒸汽小锅炉,计划在3年内取消10吨以下的供暖锅炉,去年已取消300台,今年计划取消300台,明年取消226台,共取消826台。“小锅炉的安全隐患较多,而且热效率低,不利于节能减排。”
“土锅炉”监管有盲点
与具备严格法律规章的供暖锅炉相比,只有“六小企业”才使用的常压热水锅炉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可近期省内发生的3起锅炉爆炸事件,全部都是由常压热水锅炉引起的。
“国家在这部分确实存在监管空白。”检查人员说,对于小食品生产企业、小酒厂等“六小企业”经常使用的常压锅炉,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注册管理制度、检验方法以及司炉人员培训等。所以一直存在安全隐患,在质量、使用和安装环节常出现事故。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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