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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晚报讯(记者 李明欣 实习生 郑楠)1月12日,市发改委、市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从1月21日至2月15日,针对车用乙醇汽油市场掺假、掺杂及加油站销售普通汽油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销售非乙醇汽油的加油站还可能面临5000元至3万元罚款。
据悉,2004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确定辽宁等5个省份及其他省份的地市作为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试点省市。同年10月,沈阳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正式启动。
“最近,我们发现沈阳个别加油站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醇汽油,或者非法购入、销售普通汽油。”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汽油来源于地方小炼油厂,大多由民营加油站销售,虽然售价每升便宜几毛钱,但质量无法保证,主要是辛烷值等不符合汽油理化指标,加大了对空气的污染,同时对汽车也造成损害。
目前沈阳共有590座加油站,其中中石油152座,中石化30座,其余为社会加油站。市工商局市场分局副局长张波表示,有关部门将联合对全市所有加油站进行检查,对经营销售非乙醇汽油的加油站将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拒不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法规处以5000元至3万元罚款。消费者一旦发现加油站有销售普通汽油或以次充好等行为,可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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