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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高校政协委员提案关注 如何破解大学生就业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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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丁雷
“大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普遍欠缺,是其就业难的重要原因。”“大学生就业难,与陈旧的社会就业观念有关。”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社会焦点问题,昨天在政协会议分组讨论现场,来自高校的政协委员们纷纷“瞄准”这一焦点献言献策,并且提交了不少优秀提案——
解决大学生“实习难”
大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普遍欠缺,是其就业难的重要原因,而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远非高校能够单独完成。昨天,众位高校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政府为学生实习提供保障,即建立健全相关地方法律,利用税收优惠等手段促使企业向大学生实习敞开大门,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动手实践能力。
目前,大学生普遍缺乏动手实践环节的培养,一些大学生到各单位进行实习,往往需要通过“熟人介绍”等方式;同时,多数企业视接受大学生实习为负担。委员们认为,大学生就业难是一个社会难题,而促进大学生就业不是高校一方面的责任,更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来。政府应该为大学生实习提供保障,规定学生的实习课程、引导企业承担接受学生实习的责任等,首先解决大学生的“实习难”。
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
政协委员、大连海事大学智能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鲁明羽认为,以创业带动就业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好途径,因为一个大学生创业成功不仅解决了个人就业问题,更会带动一批大学生就业。而大学生普遍缺乏社会经验和创业实力,这就需要政府加大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力度。鲁明羽在提案中建议,政府应尽快建立我市高校大学生创业专项基金,用来帮助更多大学生进行创业阶段的专业指导和培训,以及提供资金扶持等。
社会就业观念应转变
社会上普遍认为,大学生就业难,主要在于毕业生就业观念没有转变。而政协委员、大连民族学院外语学院副院长徐冰则认为:“大学生就业难,与陈旧的社会就业观念有关。”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学校老师常常教育孩子要“学而优则仕”,家长要求孩子成为“社会精英”,所以学生在大学毕业后往往看不起基层岗位,从而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徐冰在日本考察时发现,由于社会就业观念的不同,许多日本大学生在学校和家长的教育下,很容易接受到基层岗位就业。
国企应承担更多责任
目前,不少国有企业多年不面向社会招聘,招聘员工大多通过内部途径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优秀大学生的就业难。政协委员、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学旅游学院教授谢景芳认为,国企,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应主动承担起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更多责任,尽快全面实现招聘人才市场化,从而释放更多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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