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8年实现收入1455.35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完成1108.58亿元
辽宁日报讯 记者杨忠厚报道 截至2008年12月31日,省国家税务局共实现税收收入1455.35亿元,同比增长22.1%,增收263.53亿元,不含海关代征收入完成1108.58亿元,同比增长17.7%,增收166.85亿元,收入规模实现双千亿。
据介绍,2008年全省国税税收收入实现了与全省经济协调增长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财力保障。全省各市收入规模和增长幅度双双攀上新高,普遍实现两位数增长,14市收入规模均超过十亿元,其中大连、沈阳、鞍山税收规模超过百亿元,阜新、朝阳、辽阳三市收入增幅位居前列。税收结构进一步优化,所得税比重有所提高,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275.68亿元,增长27.7%,占全省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24.9%,较上年提高两个百分点,税收收入结构日趋合理,反映出全省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全省共办理出口退税165.88亿元,办理老工业基地增值税转型退税25.4亿元,在提升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力的同时,也充分涵养了税源,为辽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2008年年初开始,全省国税系统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积极研究应对困难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措施,大力强化税收征管,深挖税源潜力,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动态跟踪重点税源企业税源变化情况,并积极开展税收经济分析,认真做好纳税评估,继续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创造性地开展了企业所得税“专家会诊”等工作,确保了我省国税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为满足公共财政需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财力。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