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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试行“环境责任险” 擅倒危险废物最高罚10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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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记者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开始施行,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可以投保危险废物污染损害责任险。
环境污染事故咋防范?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企业就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风险在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的制度,可以大大化解风险。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李刚介绍,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还没有全面实施,沈阳也还处于试点阶段。沈阳作为全国五省三市的试点之一,率先为环境污染立法,全国尚属首例。
《条例》规定,保险企业可以设立危险废物污染损害责任险种。据李总工程师介绍,《条例》实施后,将在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尤其是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试行,其他类型的企业和行业也可自愿试行。
危险废物怎么处置?
《条例》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填埋或者排放危险废物。应当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责任制度,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重新履行备案手续。被污染的土壤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费谁承担?
据统计,沈阳现有工业危险废物31个类别,占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47个类别的66%。
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条例》规定,依法收缴或者接收公众上交危险废物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处置。处置费用由同级人民政府先行支付。有明确责任人的,处置费用由收缴或者接收危险废物的行政管理部门向责任人追缴。
乱倒、乱放都咋罚?
明年《条例》实施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设施、运输工具和物品进行暂扣。暂扣的危险废物可能造成危害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违法单位承担。
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如果擅自倾倒、堆放、填埋或者排放危险废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限期处置拒不执行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处置,并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本报记者 齐晓棠
实习生 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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