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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开始“验煤” 煤质不达标,重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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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质量好不好,使用什么质量的燃煤是关键!12月21日上午,市行政执法局直属三大队在入九第一天,对全市供热企业的煤炭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调查。
锅炉房储煤良莠不齐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北市二街8号的红旗大院锅炉房。记者看到,在这个供暖面积达到4.8万多平方米的锅炉房内,煤炭的储量却只有堆在墙角的一小部分。锅炉房工作人员称,煤等到用完了自然就会再拉来,并表示煤的质量不是很好的话很难将锅炉烧到规定的温度,当记者追问他们用的煤质量是否能达到标准时,他便缄口不语,只顾往锅炉里添煤。
随后执法队员又来到了位于北三经街上的新北方锅炉房,那里煤炭的储存量比较充足,且煤炭上都进行了覆盖。由于煤炭的质量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才能知道是否符合标准,所以执法人员在当天的检查中,对所有受检锅炉房的用煤都进行了取样。
煤质不达标将受重罚
直属三大队钟雅明助理称,此次行动主要是对锅炉房的煤炭情况进行检查。首先是使用掺杂使假的燃煤或劣质煤的供暖企业;然后是查处使用燃烧值不达标的,例如含硫量大于0.8%、含灰量大于2%的煤炭供热的供暖企业;其次是整治未对煤堆、灰堆、渣堆采取覆盖措施的单位:最后是对供暖企业的煤炭储备量和连续供暖情况进行检查。对经多次教育拒不整改或严重影响供热市场稳定的违法行为,除强制进行整改外,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重处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3至5倍的罚款。 本报记者 刘强 实习生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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