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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会五年计划:促进工人和农民工工资提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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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上午,沈阳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在辽宁人民会堂开幕,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代表沈阳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总结了沈阳市工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并提出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和工作建议。
两年新增工会会员77.6万
《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沈阳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目前已拥有110多万会员,1.43万个基层工会。两年内,外企建会率由17.3%提高到98.4%,有条件的私企建会率由22.7%提高到100%,规模化个体工商户建会率由10.9%提高到100%,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在沈世界500强企业全面建会。全市累计新组建工会1.24万个,会员队伍扩大了77.6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41.8万人。
工会的维权工作也取得新成效。以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女职工保护等为重点,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使合同签订率由18%跃升到88.9%,尤其是与沈阳沃尔玛签订的集体合同,在全国乃至全球首开先河。全国首家农民工维权中心的创建,“9·25”农民工维权日的确立,以及维权体制向区县的延伸,使市总工会和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受到国务院的表彰。
促进一线工人工资提高
《工作报告》提出,未来五年,沈阳市工会将继续当好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发挥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在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中的作用,推动出台工资集体协商办法,扩大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和共决机制,促进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和农民工工资收入的提高。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保障劳动者特殊情况下的基本生活。建立针对劳动关系的矛盾预警、预防和调处机制,及时处理或参与处理职工停工等群体性劳动争议,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稳定。落实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逐步实现由讨薪为主向系统维权和综合服务推进。
保证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工会维权、服务的重点所在。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重的情况下,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配合政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责,遏制企业劳动用工短期化、无序化现象。以零就业和困难职工家庭为重点,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帮助职工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同时,每年购买一批公益岗位,优先安置下岗困难劳模的再就业。
加强困难职工、失业职工生活保障和帮扶,发展职工慈善事业,探索建立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机制,逐步实现由节假日集中帮扶向经常性帮扶转变,满足困难职工多样化的基本需求,保证低收入职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本报记者 高薇 实习生 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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