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打“黑出租”及保护伞 辽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 |
2009-04-30 |
|
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王恩重) 辽宁各市于12月7日至明年3月20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活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将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实行有奖举报。
8日下午,省交通厅、公安厅联合召开“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新闻发布会,宣布此次专项治理于12月7日至明年3月20日开展,重点是有组织的非法经营团伙及带有黑恶势力性质、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套牌车、黑车及“三无”运营车辆等。省交通厅、运管局先后制定相关规定,明确运管人员及近亲属不能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得为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供保护伞。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治理行动中,省级公安机关设立的专项举报电话为024-86991518,举报信箱为lnzaglfxyjh@163.com,老百姓可以随时拨打电话或发邮件,举报黑车运营行为,举报属实,将获得一定的奖励。
据了解,目前全省出租汽车总量为8.4万台,行业从业人员近20万人,经营业户15910户。2008年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查处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车辆1.15万台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