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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009年高考报名明天开始 报名时带好相关材料
2009-04-30
  (记者田丹)从明天起,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沈阳市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其中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12月5日至10日,其他类考生报名时间为12月12日至19日。   报名地点   1、应届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报名,各区县(市)招考办将采取“送考到校”,直接到学生所在学校为报名考生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其中经省教育厅批准在辽宁省范围内招生,学校所在地在沈阳市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且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户籍在辽宁省、学籍在沈阳市的应届“双语考生”,可回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在沈阳市报名。在沈阳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少数民族自治县参加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高考相应照顾录取政策。   2、往届考生、在外地就读的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3、浑南新区、棋盘山旅游开发区户口的考生:在东陵区招考办报名。   沈阳市洪庆中学、新民高中分校的应届毕业生:在于洪区招考办报名。   朝鲜族用民族语言答卷的市内五区考生:在皇姑区招考办报名,其他区县(市)的考生在苏家屯区招考办报名。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和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和平区招考办报名。   4、长期在沈阳市工作的外市职工及子女,以及沈阳市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证明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往届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明(毕业证)或毕业证明,学籍在外省、市的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证明和学籍证明。   2、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下未发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户口簿。     3、报考少年班的考生还须持有关院校发给的准考证或同意报考的证明。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还须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报名流程   招考部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招考部门使用计算机手工录入考生报名信息→招考部门为考生进行电子照相→招考部门、学校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   特别事项   1、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计算机摄像费12元。   2、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类别等信息,必须以报名时考生的户口簿、身份证为准。   3、在外省(市)借读的沈阳市学生:必须本人回沈阳参加报名、电子照相,并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签字。   4、保送预备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和民族体育考生:报考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收小语种专业考生等单独考试的人员,须参加高考报名。   5、符合体育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报考体育专业,报名时要填报本人参加体育考试的专项。持专业加试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省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6、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填报本人参加艺术类加试类别。艺术类专业加试分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其他艺术类。持专业加试证到省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对应艺术类专业统考。   7、外省考生不得在沈阳市报名,往届生不得按应届生报名,应届生不得按往届生报名,高中在校生不允许报名。考生不得凭虚假材料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地或异地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第二次报名信息,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投诉电话:22700719、22700616   投诉信箱:zkts@syzsks.com   投诉网站:沈阳招生考试网设“招考工作监督投诉”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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