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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交警建议:给自行车上“户口”吧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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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自行车丢失严重、管理难的顽疾,沈阳一交警建议——
《沈阳市公安局诚讨金点子》连续报道
自行车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自行车的交通和治安管理始终是一个难题,骑车人的交通行为随意性大、自行车丢失现象严重等问题较为突出。12月1日,交警支队和平二大队的交警杨飞建议:实行自行车户籍化管理,是治理这类“顽疾”的良药。
问题一:自行车违章严重
杨飞有13年的路面工作经验,据他介绍,沈阳现有自行车约300万辆,而骑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多,闯红灯、走机动车道、横穿马路的现象尤为突出。对于骑车人违章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处以警告、罚款和暂扣车辆的处罚。而实际情况是,违章人宁愿被滞留车辆也不愿接受罚款处罚,此外对违法行为人的身份很难确定,抄告的开展也很不顺利。
问题二:自行车丢失严重
骑车人大多数是普通群众和学生,自行车被盗让他们蒙受了经济损失,也给生活造成了不便。有的失主丢车后,到黑车市场购买赃车,这种恶性循环,扰乱了社会治安,也破坏了城市的和谐发展。
建议:给自行车上“户口”
1.建立沈阳市自行车档案信息自动管理系统。
2.建议市政府发布通告,要求全市所有自行车主限期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车辆登记,在自行车的指定位置打上钢号,并在档案里落上实名制存到自行车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
3.车架上的钢号统一位置、清晰可见、不得涂改。
4.办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件骑车到交警队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人车相符。
5.填写自行车户籍管理登记表,内容包括车主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的准确信息。
6.买卖二手车必须持车主和买车人身份证件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过户手续。
7.车辆丢失后,到当地派出所将有关信息录入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挂失后找到的车辆,车主要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注销手续。
8.对限期内未办理登记、过户仍上路行驶的车辆,交警将其扣留,待查明车辆来源后登记返还。
9.市民发现被遗弃自行车可拨打110、122,将车辆上交,由警察通过信息网联系车主取车;如市民拾到他人车辆且自行使用被公安机关发现的,按照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进行处罚,并予以警告。
优点:黑车交易失去市场
给自行车上“户口”好处多多。对于违章骑车人,可实行抄报通知单位。网上在逃人员无法用身份证办理车辆登记或过户手续,只能骑他人自行车,容易被交警查处。黑车交易失去了市场,盗窃自行车也就失去了意义。如果在犯罪现场拾到了自行车,可通过信息平台查找车源,为侦破案件提供了线索。
本报记者 崔平 实习生 孙旭
[提醒]
市民参与金点子的方式
如果您对解决自行车被盗、犬害扰民、“二代证”办理难、部分道路拥堵等问题,有新的建议和意见,可写信反映: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公安局三基办收,邮编110002;可打电话反映:市公安局:23107012(每天8:30-17:30)沈阳晚报:88607000;可发送邮件反映:市公安局:sysjsjb@163.com 沈阳晚报:cp2269057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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