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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出台58条措施保增长促发展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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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11月27日,省工商局与省私营企业协会在沈阳召开了辽宁省私营企业代表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座谈会暨省工商局 《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来自沈阳、鞍山、抚顺、本溪4个市的15家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私营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省工商局发布并详细解读了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省工商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注重联系实际,立足职能,探索研究符合辽宁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企业改革,加快企业发展升级,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应对和化解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矛盾,探寻破解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增长难题的措施,千方百计地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坚决实现省委提出的“保增长”目标。此次出台的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58条,从9个方面重点解决关乎企业发展的实际问题,扶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动辽宁振兴发展。
这些政策措施包括,在支持服务业发展方面提出下放登记管辖权限和简化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兴办现代服务企业,支持服务业企业跨行业多样化经营、网络化经营和连锁经营,全面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建立沈阳经济区八城市间定期协调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统一优惠政策和服务标准,建立企业登记注册文件互认制度,允许跨市投资设立的企业以 “沈阳经济区”作为行政区划使用,允许各城市间按原名称迁移企业,从而推动工商工作一体化进程和沈阳经济区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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