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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11月28日专电(记者姚剑锋)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省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兴办养老机构,以每年10%的增长速度填补90万张养老床位的缺口。
据辽宁省政府负责人介绍,辽宁省在1996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截至目前,全省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631万,占总人口的14.7%,并且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0年,辽宁省60岁以上人口将占全省总人口的15%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有三到四成老年人渴望走进养老机构,享受更专业的养老服务。目前,辽宁省城镇各种养老院提供床位已突破7万张,各级养老机构提供养老床位超过12万张,入住率达到85%以上。可是与迫切的社会需求相比,这些床位远远不够。目前,仅城镇养老机构床位的缺口就高达90万张。而且现有的养老机构在软硬件条件、服务水平等方面也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目前,辽宁省正在制定全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意见,出台优惠政策,为养老机构发展助力。辽宁省相关部门将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形式,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逐渐由小作坊式的不规范养老模式向集团化、专业化、产业化、多元化发展。
同时规定,非营利性老年人福利机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的老年人活动场所的水、电、燃气、供暖、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应当按照当地居民生活收费标准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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