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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拘留一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责任人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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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孙鹏) 沈阳支队沈河大队近日拘留拘留一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责任人。
11月5日下午,沈河大队消防检查人员在位于五爱市场二楼北一门的内衣袜子毛线城排查火灾隐患过程中发现,一名中年顾客在过道内吸烟,该区域属于禁烟区,而且在堆放大量棉毛制品的区域吸烟极易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该吸烟者的行为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检查人员马上对其行为予以制止,并将吸烟者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查实,吸烟者名叫朱配臣,今年56岁。由于五爱市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发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朱配臣的行为造成了重大火灾隐患,沈河大队依法予以朱配臣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在火灾隐患整治攻坚战九十天行动中,沈阳支队沈河大队不断推进火患整治工作进程,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多个地点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同时,对全区475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已销案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回头看”,避免火灾隐患反弹,确保火患整治工作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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